Print

安息日 | 第一部分 揭示亞乎我的性格

天父【亞乎我】的律法是祂性格的完美抄本,律法顯示了祂最深的想法和感覺。亞乎我的律法是永恆不變,永遠存在的。

撒但知道神聖的律法是治理天上和地上的法則。沒有人違反了律法仍然能夠進入天堂。因此,撒但欺騙人們想他們不需要再遵守律法了。撒但教導人們律法“不再有效了”他聲稱律法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了”這不僅僅是一個謊言,而且還違背經文!

因我亞乎我是不改變的。(瑪拉基書3:6)

經文說神聖的律法: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馬書7:12)

律法不能改變或者“失效了”,因為律法是聖潔的!是公義的!是良善的!——就和亞乎我是一樣的。

蜂蜜和蜂巢亞乎我的律法全備,能蘇醒人心。亞乎我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亞乎我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亞乎我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

亞乎我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亞乎我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

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著這些便有大賞。(詩篇19:7-11)

律法是聖潔的和完美的。改變律法或擱置律法會把律法降低等級,使之變得不聖潔也不完美。如果律法可以改變或擱置,這意味著律法有錯誤或不公正。這暗示頒佈律法者有錯誤或不公正的情況。許多真誠的基督教徒在星期日敬拜,相信當天父的愛子【亞乎術阿】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律法也被釘在了十字架上。事實上,十字架是律法永恆性的最大證明,律法決不能“失效”,也永遠不會“失效”!

經文聲明:

因為世人犯了罪,虧缺了亞乎我的榮耀。(羅馬書3:23)

天父亞乎我不讓任何人對什麼是罪有疑惑:

“違背律法就是罪。”(約翰一書3:4) 

對違背律法者的懲罰在聖經中非常清晰地被陳述: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亞乎我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亞乎術阿裡乃是永生。(羅馬書6:23)

天父[亞乎我]犧牲了祂的獨生愛子死在十字架上,為了要拯救將受到公正懲罰的這個世界上的人。

亞乎我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這裡是神聖律法從來不能改變,不可被擱置,或“被釘在十字架上”的確鑿證據。假如改變律法是有可能的,亞乎術阿就不用死了!因為天父只要把律法改變一下,對違背律法者的懲罰不是死就可以了。聲稱律法被“釘在了十字架上”就是漠視為了救贖所付出的巨大犧牲和代價。神聖,公平和正義的律法是【不能】改變的,以至於亞乎我情願犧牲祂的獨生子,為了拯救本該受到公正懲罰的罪人免于死亡。亞乎術阿是我們的替代品。祂是律法頒佈者的兒子,祂是為了破壞律法的人而死的,因此我們才能夠得到拯救!

手,釘子,和十條誡命

假如改變律法是有可能的,亞乎術阿就不用死了!神聖,公平和正義的律法是【不能】改變的,以至於亞乎我情願犧牲祂的獨生子,為了拯救本該受到公正懲罰的罪人免于死亡。

聖經中充滿了對公義的建議和指導。“公義”只是指“正確的行為”。換句話說,聖經中的“義人”是遵守亞乎我律法的人!聖經中豐富的應許是為那些遵守神聖律法的人(義人)預備的。

因為你必賜福與義人。亞乎我啊,你必用恩惠如同盾牌四面護衛他。(詩篇5:12)

義人誠然有善報。(詩篇58:11)

亞乎我的眼目,看顧義人,祂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亞乎我向行惡的人變臉,要從世上除滅他們的名號。義人呼求,亞乎我聽見了,便救他們脫離一切患難。(詩篇34:15-17)

亞乎術阿清楚地表示,沒有任何悖逆的違法者將會被允許進入天堂。只有那些遵守律法“行為端正”的義人,將會繼承永生。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祂國裡挑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裡,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馬太福音13:41-43)

所有地上的政府都有法律。天國政府也是同樣。擱置律法,聲稱律法被“釘在了十字架上”或者“已經失效了”,就相當於說反抗並違背律法是可以被接受的。聖經把違背律法等同於邪惡,並且非常清晰,沒有“惡人”能夠進入天堂。當從人們眼前掀開隱藏未來的面紗時,聖經說天堂上的“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亞乎我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啟示錄21:23,27)讓我們在這裡有充分的理解:我們不是因為遵守律法而成為天國公民;相反,因為我們在亞乎術阿裡是已經重生了的天國公民,我們能夠遵守律法。

十條誡命

擱置律法,聲稱律法被“釘在了十字架上”或者“已經失效了”,就相當於說反抗並違背律法是可以被接受的。

非常昂貴的救恩計畫的目的是與違法者和解,並將他們變成守法者。

既然借著祂(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著祂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天父)和好了。(歌羅西書1:20)

天堂上不會重新充滿了違法的人。由於神聖的替代者已經支付了昂貴的救贖價格,違法者可能會擁有潔淨的,被淨化的心靈。然後,他們能夠成為守法者。

“亞乎我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希伯來書10:16-17)

這是父和子的終極目標:把祂們神聖的律法,就是祂們神聖的性格,再次成為祂們人類兒女們的性格。當這個轉變完成之後,直到時間結束之時,亞乎術阿的禱告將會得到滿足和完全應驗,祂所有忠實的信徒將會與祂們合而為一: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翰福音17:20-23)

在聖經中,“榮耀”是另一個表示“性格”的詞。性格是人的思想和感受。當摩西求亞乎我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慈悲的回答是:

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埃及記33:18,19)

亞乎我在祂面前宣告說,亞乎我,亞乎我,是有憐憫有恩典的艾歐(EL),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34:6,7)

當救主的“榮耀”(或性格,祂的想法和感覺)給了那些悔改的違法者時,他們將會成為守法者。那麼他們與亞乎術阿就是合一的,就像祂與父是合一的一樣。亞乎我在亞乎術阿裡;亞乎我在義人中;有義在他們的裡面。這是所有遵守聖律,拒絕撒但“律法被釘在了十字架上” 謊言之人的永恆命運。違法者不會繼承永恆的國度,但正義的,總是做正確事情的守法者將會永遠活著,在父和子的面前歡喜快樂,與他們成為一,因為在每個人中都有聖潔,純潔和公正的律法。

暴風一過,惡人歸於無有。義人的根基卻是永久。義人永不挪移。惡人不得住在地上。(箴言10:25,30)

你的居民都成為義人,永遠得地為業,是我種的栽子,我手的工作,使我得榮耀。(以賽亞書60:21)

戶外閱讀聖經微笑的年輕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