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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神論是最符合聖經的?

【亞乎我】(YAHUWAH)的本質是什麼?【亞乎術阿】(YAHUSHUA)是誰?

歷史上,回答這些問題的方法有三種。解讀聖經,同樣也有三種方式:

I.三位一體論:這種觀點認為【亞乎我】 實際上是三位:父親【亞乎我】,兒子【亞乎我】,聖靈【亞乎我】。每一位都是完全的神,但是沒有三位神,只有一位神。這三位是:永遠共存,本質相同,互相平等。三位一體論者認為【亞乎我】是三位共享的神聖實質。

II.形態主義論:形態主義認為【亞乎我】是一位,而不是三位。然而,形態主義者認為,【亞乎我】有三種不同的表現形態,因此被稱為“形態主義”。也就是說,【亞乎我】先前對他的子民來說是以父親形態顯現的:然後,是以道成肉身的形態顯現的。最後,是以第三種形態,聖靈的形態顯現的。形態主義者認為【亞乎我】是獨一的,但是以三種不同的形態或面具表現出來的。

III.聖經一神論:【亞乎我】是獨一的;祂不是三位共享的一個實體。這是示瑪的字面意思:“以色列啊,你要聽,【亞乎我】我們的艾婁嘿母(神),是獨一的主。”從一神論的觀點來看,【亞乎術阿】是【亞乎我】人類的兒子,聖靈是住在我們中間的【亞乎我】的靈。除了【亞乎我】之外,沒有第二位或第三位神。

以下四點說明了為什麼一神論是唯一具有聖經意義的立場:

1. 【亞乎我】總是表現為一個單一的實體。

“以色列啊,你要聽!【亞乎我】我們艾婁嘿母是獨一的主。”(申6:4)

【亞乎我】用正常的人類語言給了我們聖經。單數人稱代詞“我”和“他”指的是一個人。因此,當聖經用這些詞來指代【亞乎我】時,它告訴我們:【亞乎我】是單一的。只有屈指可數的幾次聖經使用了複數代詞來指代【亞乎我】,這必須與使用單數人稱代詞指代【亞乎我】的數千次來衡量。請考慮以下經文段落:

這些段落告訴我們:【亞乎我】是獨一的,沒有像祂一樣的。

2. 【亞乎術阿】在聖經中總是作為一個不同於【亞乎我】的人出現的。

“無不口稱【亞乎術阿】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亞乎我】。”(腓2:11)

在哥林多前書15:27-28中,我們讀到:“亞(YAH)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說萬物都服了他,明顯那叫萬物服他的,不在其內了。”保羅在這裡說,【亞乎我】把一切都放在了彌賽亞的腳下,但顯然不是【亞乎我】他自己。這清楚地表明了被尊崇的彌賽亞【亞乎術阿】和尊崇他的那一位【亞乎我】之間的區別。

腓立比書2:9-11中也有這樣的區分:“所以,【亞乎我】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亞乎術阿】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亞乎術阿】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亞乎我】。“

天父【亞乎我】,無可爭辯地有別於被提到祂右邊的祂的兒子。

3. 聖經從未要求我們相信【亞乎術阿】就是【亞乎我】。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亞乎術阿】是彌賽亞,是【亞乎我】的兒子…”(約翰福音20:31)

在馬太福音16:16中,彼得正確地承認【亞乎術阿】是彌賽亞,永生【亞乎我】的兒子。約翰福音20:31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亞乎術阿】是彌賽亞,是【亞乎我】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彼得和約翰都沒有說【亞乎術阿】就是【亞乎我】,而是說:【亞乎術阿】是彌賽亞,是【亞乎我】的兒子。

在羅馬書10:9中,保羅說:“你若口裡認【亞乎術阿】為主,心裡信【亞乎我】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保羅並沒有說我們必須承認【亞乎術阿】是【亞乎我】;相反,他告誡我們要認“【亞乎術阿】為主”,並信【亞乎我】叫他從死裡復活。

綜上所述,【亞乎術阿】被提升到了宇宙中至高的位置,但他仍然在【亞乎我】的統治之下。【亞乎術阿】是【亞乎我】至高無上的無罪之子。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亞乎術阿】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

4. 【亞乎我】具有某些與人類不相容的屬性。

我們從提摩太前書1:17得知【亞乎我】是“不能朽壞,不能看見的”,並且在同一本書信6:16中,我們得知祂是“獨一不死的”。約翰福音1:18告訴我們“沒有人見過【亞乎我】。”——據新約記載,【亞乎術阿】是可以看見的,他顯然死了,因為我們的信仰是基於他替代性的死亡,埋葬,和復活。

結論:聖經的各個部分都應該從整體的角度來解釋。這就是為什麼一神論是最有聖經意義的幾個原因。

認識你獨一的艾婁嘿母【亞乎我】,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亞乎術阿】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

接受這個真理,接受永生的恩賜,在【亞乎術阿】的完美裡,站在天父【亞乎我】面前。


以上文章是基於兩個視頻,由一神論牧師,丹尼爾·卡格諾呈現。

1G5547(Christos):“基督”在希臘語中是“受膏者”或“彌賽亞”的意思,在希伯來語中它的對等詞是H4899(mâshı̂y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