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的約定,拯救你的靈魂
新約和舊約的律法條款是相同的:順服就存活;悖逆就死亡。
一次簡單購買房子的行為,瑪麗和詹姆斯·赫德卻永遠改變了美國歷史。1944年5月9日,赫德家買下這棟房子後,他們的鄰居莉娜和弗雷德里克·霍奇對他們提起了訴訟,試圖阻止他們購買這套房子或住在那裡,他們認為如果黑人家庭住在附近,將會減少霍奇家房產的價值。這棟房子建於1905年,當時存在一個約定“禁止把房子出售給任何黑色人種。”1最後,這場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國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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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了美國法律的房子: |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兩個主要法官不得不回避這個案件,因為他們也住在有既定盟約禁止把房子出售給特定種族或宗教人士的社區內。幾乎在四年後的一天,在一場有爭議的論戰後,最高法院一致裁決支持赫德家,這個決定為廢除對把不動產賣給黑色人種,包括其他種族,甚至有宗教信仰之人的限制,鋪平了道路。
在美國,這樣的法律爭端越來越普遍了,房東協會正在尋求從房屋的戶外設計,景觀美化等方面控制一切。法律契約只是“兩個人之間的協議,契約或書面承諾,經常是由可做或不可做某事的保證組成。”2
經文也展示了一份法律契約。這是所有法律合同中最重要的,因為這是一份至高者與所有為了靈魂能夠得到拯救、曾經活過之人簽訂的協議。許多人對這份協議精確地講到底是什麼感到困惑,以及需要什麼條件才能從該協議中受益。聖經既提到了“舊約”也提到了“新約”。這兩個術語似乎暗示了一份“舊”約定和另外一份“新”約定之間有區別。
對這兩個約定的誤解帶來了大量錯誤。出現的主要錯誤是認為根據“新約”條例,“律法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不再具有約束力了。許多真誠的基督徒認為,隨著基督亞乎術阿(Yahushua)的死,所有人都從神聖的律法中被“解脫”出來了,沒有人需要再遵守律法和誡命了。這種信念與聖經是相矛盾的。
天父亞乎我(Yahuwah)的律法是祂愛的性格的抄本。約翰寫道:“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亞乎我。因為亞乎我就是愛。”(約翰一書4:8)創造主通過祂的話說:“因我亞乎我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瑪拉基書3:6)天父的慈愛性格,長久容忍祂罪惡的孩子。如果人類不需要遵守神聖的律法,天父就沒有理由說祂永不改變的慈愛性格,也沒有必要說祂容忍罪人,沒有讓他們“滅亡”了。
律法是必要的
【亞乎我】啊,你與我相近。你一切的命令盡都真實。我因學你的法度,久已知道是你永遠立定的。(詩篇119:151-152) |
地上的國家不能沒有法律而存在;神聖的國度也不能沒有律法而存在。如果法律被擱置,整個國家將會陷入到一種無政府狀態。正是由於神聖的律法遭到了破壞,才給地上帶來了極大的混亂。神聖的律法是完美的,是永遠長存的,是得到幸福和成為聖潔的唯一手段。得到“新約”與“舊約”中所承諾的應許,條款是相同的:順服就存活,悖逆就死亡。
譯成“約”的词來自希伯來詞beriyth(#1285)。它的意思是:
(切割)...(從肉塊之間通過):-約,盟約,同盟...這個詞第一次出現是在創6:18“我卻要與你立約”... 絕大多數的beriyth“約”是天父[亞乎我]與人簽定的“盟約”...[亞乎我]的“約”是[祂]與祂選民之間愛與忠誠的關係...(出埃及記19:5-6) 3
亞伯蘭(和他的後裔)和亞乎我(和祂的後裔-亞乎術阿)之間立約的協議,是在亞伯蘭分割祭物的時候生效的,他和亞乎我在肉塊中間通過。這是一個古老的使律法生效的方式,就立約的實質,表明“因此,這就是我的下場,假如我違背盟約將遭受比此更嚴重的後果。” 當時,割禮成為他們之間立約的標誌。(創世記15章,17章)
舊約期待著[亞乎術阿]死在十字架上。舊約應許所有憑著信心接受代表他們的,應許中彌賽亞的人,能夠得到寬恕和潔淨。因此,所有在救主來臨之前活過並死去的人,仍然可以通過亞乎術阿為他們流的血而得到辯護。
一份新的法律契約可以和以前的法律契約有很多相同的條款。把以前的條約或協定全部擱置在一旁是不必要的。這正是新約的情況。新約是回頭看死在十字架上的亞乎術阿。像舊約一樣,承諾寬恕和潔淨所有憑著信心接受代表他們所做犧牲的人。無論一個人是在彌賽亞死之前還是死之後曾經活過,協議的條款保持不變。每一個人都必須靠著信心接受為他所做的犧牲。“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亞乎我]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根據兩個條約中的任何一個條約,亞乎術阿的死對所有人都是足夠的。
一個普遍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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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發生在人們認為彌賽亞的死“把舊約釘在了十字架上”。他們繼續說,“我們現在是在恩典之下,律法可以不用再遵守了。”經文揭示了這是惡意的謊言:“因我是亞乎我,我是不改變的。”(瑪拉基書3:6)“亞乎術阿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希伯來書13:8)
[亞乎術阿]的死滿足了舊約律法的神聖條款。造物主的確把祂唯一的兒子給了人類,為人類的罪而死。然而,[亞乎術阿]的死並沒有滿足舊約中人類所應當履行的條款。這些條款仍然適用于每一個新生時代。條款是簡單的:對救主的犧牲和死亡有信心,順服就存活,悖逆就死亡。順服或不順服是約定中人類所需要作的選擇。你順服,你就是守約的。你若不順服,你就違約的。
舊約(前約)“失敗了”不是因為神聖的約定有任何缺點。相反,是人類“失敗了”!他們沒能完美地遵守[亞乎我]律法協定中,人類所需要履行的部分。當天父[亞乎我]剛把以色列的兒女們從埃及的捆綁中拯救出來,祂試圖與他們更新與亞伯拉罕立的約。在聖經中有一段關於神聖與人類立約最明顯的段落,亞乎我說:
摩西到亞乎我那裡,亞乎我從山上呼喚他說,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曉諭以色列人說,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摩西去召了民間的長老來,將亞乎我所吩咐他的話都在他們面前陳明。
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亞乎我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摩西就將百姓的話回復亞乎我。(出埃及記19:3-8)
“凡亞乎我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雖然以色列人願意遵守神聖律法的意圖是好的和必要的,但這還不夠,沒有人能夠用他自己的力量遵守神聖的律法。所有試圖這樣做的人都註定失敗,正如以色列的兒女一樣。在六周之內,他們就叛變了,並建了金牛犢。宣佈了褻瀆的話“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這一行為明顯違背了他們與天父立的約,天父亞乎我吩咐摩西:“下去吧,因為你的百姓,就是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已經敗壞了。他們快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出埃及記32:7-8)
當以色列人違背他們與天父亞乎我約定的時候,亞乎我就撤銷了約定中祂那部分的義務。“亞乎我對摩西說,我看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出埃及記32:9-10)天父亞乎我慈悲地原諒了以色列人,但他們從來不能用他們自己的力量,遵守約定中的條款。
“新約”仍然需要完全的屈服和順從,遵守創造主和被造物之間律法協定中,人類所需要遵守的那部分條款。“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馬書3:31)血祭不用再執行了,因為種類或表號,已經在現實中、在髑髏地實現了。然而,節期是仍然需要遵守的。節期就像第七日安息日一樣,是與天父亞乎我的“神聖聚會”。
新約和節期
在新約之下,遵守這些神聖的節期,是不同於舊約的。犧牲已經作了,所以不需要流更多的通過犧牲或割禮的血。相反,在新約下,遵守這些聖經節期,要使用亞乎術阿在最後晚餐上建立的表號:餅和葡萄汁。
他們吃的時候,亞乎術阿拿起餅來,祝福,就掰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26:26-28,另見 路加福音22:15-20,馬可福音14:22-24)
這裡翻譯為“約”的詞是來自希臘詞diatheke,意味著一份合同或契約。4與希伯來書中翻譯成“約”的是同一個詞。“並新約的中保亞乎術阿,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希伯來書12:24)
使徒保羅在最後的晚餐中清楚地看到,新約與舊約是在相同的順服條件下建立的。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亞乎術阿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祝謝了,就掰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哥林多前書11:23-29)
這是聖經中一個重要的段落。如果律法確實不再具有約束力,這些象徵性表號就不可能有效,會使人“不配”參與,而成為“詛咒”,因為人是在吃喝自己的罪了。希伯來書顯示神聖之約是“永恆的”:“但願賜平安的艾婁嘿母,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亞乎術阿從死裡復活… ”(希伯來書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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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父的愛子[亞乎術阿]的死履行了約定中神聖部分的條款。信徒現在是在“新約”之下生活,但這仍是“永約”的一部分,因為條款並沒有改變。救恩仍然免費地提供給所有願意接受的人。神聖的部分已經完成了。人類需要遵守的部分,順服神聖的律法,仍然要在每個人的生活中得到實現。
作為一個法利賽人,保羅對律法有廣泛的瞭解,比任何其他作者,使徒保羅都更廣泛地寫到了這兩個約定。當保羅解釋遵守新約和舊約神聖律法中人類需要遵守部分的重要性,他指出以色列人的歷史。
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
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正如艾婁嘿母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艾婁嘿母就歇了祂一切的工。又有一處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 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艾婁嘿母的子民存留。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艾婁嘿母歇了祂的工一樣。
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希伯來書4:2-6,9-11)
與創造主進入一種約定關係的機會仍然是可能的。拋開你個人的努力,憑著信心接受救主的功勞。今天就邀請祂進入到你的心中。順服就存活。這是可能的,當你借著信靠祂,祂就活在你的生命中。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亞乎我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舍己。(加拉太書2:20)
建议阅读:
1 http://househistoryman.blogspot.com/2008/06/hurd-v-hodge-dc-racial-covenants-50th.html
2 http://legal-dictionary.thefreedictionary.com/covenant
3 新斯特朗聖經詞彙擴展詞典,383頁
4 Diatheke,#1242,同上,10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