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想一个没有律法的世界…
那里会有正义吗?假如违背了律法也不受到惩罚会怎样?你会感到安心吗?在那样的世界中生活你会快乐吗?
“… 遵守律法的,是快乐的。”(箴言29:18,NKJV)
在美国政府大楼前是否要陈列十条诫命的问题在2005年3月被提交到了美国最高法院。在法院大楼外聚集了支持十条诫命的人。自从那时起,每年五月份都举行“十条诫命周”向神圣的律法表示尊敬。然而这个问题,涉及却比此更大。当人们努力把十条诫命带回到政府大楼之时,却很少有人努力把十条诫命带回到我们的生命中。
天父的爱子亚乎术阿(Yahushua)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4:15,NKJV)
10条诫命反映了天父亚乎我(Yahuwah)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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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乎术阿,亚乎我唯一的儿子,是“完美的”“纯净的”,没有罪恶。但什么是罪呢?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翰一书3:4,KJV)
所以,律法的目的就是指示我们,或者帮助我们给罪下定义。
“…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罗马书7:7,NKJV)
违背律法(犯罪)的惩罚是什么呢?
“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NKJV)
律法在新约之后仍然适用吗?当一个青年财主问亚乎术阿,他该作什么才能“得永生”时,祂直白地说:
“… 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马太福音19:17,NKJV)
考虑下面由使徒约翰在亚乎术阿复活多年之后写的文字:
“圣徒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亚乎我诫命的。”(启示录14:12)
“那些遵守诫命的有福了!可以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启示录22:14,NKJV)
遵守诫命是可能的吗?
“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基督,凡事都能作。”(腓立比书4:13,NKJV)
“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亚乎术阿基督的日子。”(腓立比书1:6)
一些人,甚至是“牧师”说诫命对于我们来说不再适用了。因此亚乎我用祂的指头在石板上写了两遍的诫命不再与我们有关了吗?
诫命#1: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艾娄嘿母(Elohim)。”(出埃及记20:3)
难道敬拜巴力和献童祭只在旧约时是错误的吗?
诫命#2: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服侍他们…”(出埃及记20:4-5)
今天敬拜一个金牛犊是可以接受的吗?(出埃及记32)?
诫命#3:
“不可妄称亚乎我你艾娄嘿母的名… ”(出埃及记20:7)
法老大胆地亵渎亚乎我的名难道今天就不被称为罪吗?
诫命#4: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亚乎我你艾娄嘿母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俾、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亚乎我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亚乎我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埃及记20:8-11)
以赛亚书66:23说,被拯救的人甚至在新造的地球中也将遵守安息日: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后裔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长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气的必来在我面前下拜。这是亚乎我说的。”(以赛亚书66:22-23)
难道安息日只适用于旧约和(将永远长存的)新造的地球?
诫命#5: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亚乎我你艾娄嘿母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埃及记20:12)
押沙龙不尊敬他的父亲大卫,难道只在旧约时才是错误的吗(撒母耳记下)?他的行为今天在天堂的眼中难道是值得称赞的吗?
诫命#6:
“不可杀人。”(出埃及记20:13)
该隐杀了他的兄弟亚伯,难道今天就不被认为是罪了吗?
诫命#7:
“不可奸淫。”(出埃及记20:14)
大卫贪恋另外一个男人的妻子(拔士巴),难道今天在天堂的眼中是可以接受的吗?奸淫不再是罪了吗?
诫命#8:
“不可偷盗。”(出埃及记20:15)
当亚干从耶利哥偷了银子,那里无辜的男女老少都被杀了,只有在那个时候是罪吗(约书亚记7)? 偷盗,今天是可以的吗?
诫命#9:
“你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你的邻居。”(出埃及记20:16)
因此撒旦对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说的谎话今天不再被认为是罪?说谎在天堂的眼中是值得称赞的吗?
诫命#10:
最后,所有罪恶的开始… 就是使魔鬼堕落的罪:贪婪亚乎我的宝座。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俾、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记20:17)
那么说贪婪不再被天堂认为是罪了?撒旦贪婪的精神不再与天父亚乎我的义和天堂的诫命不相合了?
错误… 在各个方面!这些仍然都是罪恶。通过律法我们知道他们是罪:
“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3:20)
律法不是我们的负担,相反却能使我们快乐并且给我们和平。不管是世俗的还是天国的政府,没有律法都不能维持。
“我们遵守亚乎我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翰一书5:3)
“遵守律法的,是快乐的。”(箴言29:18,KJV)
“爱你律法的人大有平安,什么都不能使他们绊脚。”(诗篇119:165,KJV)
我们不仅仅只在政府大楼前展示诫命,相反要把诫命写在我们的心上。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希伯来书8:10)
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艾娄嘿母,谨守祂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道书12:13)
对于那些建议除了第四条诫命(有关安息日的诫命),其他所有诫命仍然有效的人…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们既然要按照使人自由的律法【十条诫命】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雅各书2:10-12,NK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