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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約翰的希伯來聽眾不會錯過約翰所寫的前兩個字(太初)——與創世記開頭的兩個字是完全相同的之間的聯繫。
在新約中,當你看到“神”這個詞時,它指的就是天父【亞乎我】。我們在新約中有一千多個這樣的例子。僅在兩個場合中,“神”指的是天父的愛子【亞乎術阿】(來1:8,約20:28)。
神 = 父
應用神就是指父這一事實,經文寫的是:“太初有道,道與父同在,道就是父。”
這個道是誰或是什麼?如果道 = 亞乎術阿,那麼經文就可以是這樣的:“太初有亞乎術阿,亞乎術阿與父同在,亞乎術阿就是父。”亞乎術阿就是父?!
如果道 = 子,那麼經文就可以是這樣的:“太初有子,子與父同在,子就是父。”子就是父?!
這是混亂的。當你假設“道”是一個人(稱為亞乎術阿,或子)時,由此產生的矛盾(子就是父)表明這樣的假設是錯誤的。約翰所說的“道”,正是天父【亞乎我】所說的話,祂在希伯來聖經中被稱為造物主【亞乎我】。約翰福音序言中的“道”不是指一個人,而是指造物主所說的話,萬物都是藉著(造物主的)話造成的。
有一個星期日,我媽媽的教堂會眾收到了一本精美的雜誌,是由學園團契社印刷的。名為“達芬奇密碼:一份參考指南”其中一個部分是捍衛基督的神性,當然密碼否認使亞乎術阿“只是一個人。”這本雜誌的第一段就這個問題所做的闡述是驚人的。讓我完整地引用一下:
“耶穌真的自稱是神嗎?這似乎是無可辯駁的,因為幾乎所有耶穌的言行都指向了這個方向。例如,想想耶穌在水上行走的神跡。為什麼不飛或者把自己變成翼龍呢?理由是:‘祂(神)獨自鋪張蒼天,步行在海浪之上。’(約伯記9:8)。舊約中的這段經文對耶穌的聽眾來說是常識——只有神才能踏在海浪之上。因此,當耶穌選擇在水面上行走時,這不僅僅是一種力量的展示,更是一種神性的展示;這是一個實際的例子,而不是狂歡節的表演。相反,如果你試圖避免被冠以‘神’的標籤,這是你最不願意做的事情。”
當我讀到這些廢話的時候,我的眼睛幾乎突出了眼眶!我甚至發出了一個“神聖”的笑聲,這是可以肯定的。按照這個邏輯,我是否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以利亞也一定是具有神性的,因為在舊約中說,【亞乎我】坐著祂的戰車在天空中飛行,而以利亞也在空中乘風而去?!
關於【亞乎術阿】的真理是,他是一個人,與所有人一樣有一個起源,在母親的子宮裡開始存在。其他在出生前就已經活著的【亞乎術阿】不是真正的人類。一旦我們把他的存在帶回到史前時代,人性的【亞乎術阿】就受到了攻擊。如果一個人真正的自我是在他出生之前就被創造出來了,那麼在母親子宮裡孕育出來的並不是一個真正的人。他或她將是另外一個世界的訪客。人類不是那樣開始存在的。大衛的後裔經馬利亞而生(= 成為存在),一個人必須從受孕或在母親的子宮裡開始存在。
猶太人從來沒有期待彌賽亞會是非人類的一員。從新約到後來【亞乎術阿】有一個雙重開始的概念是一個巨大的飛躍,一個是永恆存在的或在創世之前開始存在的,另一個是在奧古斯都﹒凱撒的日子開始存在的。有一個雙重開始最終導致了幾個世紀以來信徒之間的爭論,並最終導致了教會驅逐任何不認為神的兒子與神是等同的人。
約翰福音被用來作為杠杆,以支持這個驚人的概念,不止有一位神。如果天上有一位神沒有變成人,而另外一位神變成了人,這顯然不是一神論!UPC(美國五旬節教會)試圖通過說父與子是同一位來避免兩個神的“痛苦”。這顯然是一個不可能的說法,新約事實一遍又一遍地說,父和子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個體。
三位一體論者幾乎完全從約翰福音那裡爭論。這本身就表明出了問題。對神和【亞乎術阿】的定義應該在新約和舊約的預言中隨處可見。舊約不支持三位一體的教義。猶太人一直是,現在仍然是一神論者。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使徒行傳和彼得都不支持三位一體。三位一體論者希望約翰會支持。但只能通過編輯修改約翰寫的東西。
約翰沒有說“太初有神的兒子,子與神同在,子就是神。”如果約翰寫了這句話,他就會反對他所引用的獨一真神論者【亞乎術阿】說的話:“父啊,你是獨一的真神”(約翰福音17:3)。而這當然意味著,神所差來的【亞乎術阿】並不是“獨一的真神。”
約翰寫的東西被翻譯人員不公平地改寫,以支持三位一體。正如我們從約翰福音17:3和5:44所看到的,約翰不是三位一體論者。他相信一神論和新約的其餘部分。約翰寫的是“太初有道”(和合本)。“未有萬物之先已經有了基督”(當代譯本)是被誤譯的版本,用來支持三位一體學說!“道”是【亞乎我】的話,不是祂的兒子。只有在第14節,通過馬利亞奇跡般地生下了天父【亞乎我】獨一無二的兒子【亞乎術阿】,這句話或應許才變成了一個人。兒子【亞乎術阿】是道變成了什麼,而不是一對一等同的道。論到永恆之子,就是把兩個未受造的神放在了你的面前。馬可福音12:28-34(引用申命記6:4)中【亞乎術阿】的教義禁止這樣做,但不幸的是受到教會信條的鼓勵,信徒們並沒有在【亞乎術阿】的信條下聚集。但為什麼不呢?
如果我們堅持舊約和【亞乎我】兒子歷史根源的清晰敘述,我們就會保持對人類彌賽亞的信仰。這不僅有巨大的好處,還可以防止我們違背以色列和【亞乎術阿】的信條,而且可以理解【亞乎我】的兒子為我們而死的想法。
【亞乎我】是不死的。祂是不朽的(提前6:16等)。因此,“【亞乎我】的兒子死了”和“【亞乎我】的兒子是神”的命題,無非是那些被教會信條所強迫的人以一種混亂的方式持有的矛盾思想。但聖經並沒有要求我們把我們的智慧釘在十字架上。有很多關於【亞乎術阿】的事情我們不知道,但是用簡單的語言所揭示的事情我們應該相信。說“【亞乎術阿】是【亞乎我】”和“【亞乎術阿】死了”迫使我們說廢話,因為永活的人不能死。衛斯理的讚美詩“這一切都是神秘的:不朽的死亡”顯示了一個思想奴役,導致後聖經教條和不可接受的語言使用的悲慘後果。
約翰福音沒有提到兒子是從史前生活中來的。從一開始到施洗約翰(1:15,30),他都是超越的。他是600年前但以理異象中的人子(6:62)。他是從天上賜下來的,如同一切從【亞乎我】而來的恩賜一樣(雅1:17;3:15)。其實他的肉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約6:51)。兒子是天父【亞乎我】送給世界的禮物。在約翰福音13:3,16:28和20:17中有一個對希臘語的誤譯。【亞乎術阿】從來沒有說過他是從天上來的,這個想法破壞了他作為一個真正的人的地位,而使他成為了一個來自外太空的訪客。【亞乎術阿】求將他與【亞乎我】(17:5)“所有的”榮耀賜給他,作為他作工的賞賜。在同樣的背景下(17:22,24),【亞乎術阿】說同樣的榮耀已經被給予生活在21世紀的人,也就是由【亞乎我】在公元30年左右所給予的(正如【亞乎術阿】所祈禱的那樣)。那是前景和應許上的榮耀,正如約翰福音17:5所說的。
當【亞乎術阿】說“就有了我”,是說他在亞伯拉罕之前就有了這樣的地位(約8:58),他提到的是他的彌賽亞之位,而這正是亞伯拉罕所期待的。約翰福音中“我就是他”的陳述是基於約翰福音4:26中第一次出現的“這…就是他”的意思是“我是彌賽亞。”【亞乎術阿】當然沒有說“我就是【亞乎我】”,因為他後來說“父是獨一真神。”【亞乎術阿】也本可以說“在亞伯拉罕之前我就被(殺)釘十字架了”沒有人會誤解這種非常猶太化的說話方式(啟13:8)。
至於約翰福音20:28,多馬最終意識到他在14:9所不能理解的是,天父【亞乎我】在【亞乎術阿】裡面,認識【亞乎術阿】就是認識【亞乎我】。最後,光來了,多馬認出了【亞乎術阿】是“我的主”彌賽亞,並在他身上他看到了【亞乎我】。多馬沒有突然魯莽地破壞以色列的信條,給我們兩個神!約翰很快提醒我們,他所寫的每一句話都是為了證明【亞乎術阿】是彌賽亞,是【亞乎我】的兒子(20:31)。
我從一些人那裡聽說聖經裡有兩個神,兩個【亞乎我】,也許有三個。這足以激怒猶太人和穆斯林!現在是讓人類相信只有一位神的時候了,就是天父【亞乎我】,【亞乎術阿】從來沒有聲稱自己是【亞乎我】,因為他本可以合法地宣稱。
當保羅講到這個信條時,他盡可能是一位獨一論者:“然而我們(基督徒)只有一位神,就是父”(林前8:6)。【亞乎術阿】當然是唯一的主彌賽亞,即詩篇110:1中的“我的主”。不幸的是,我們聖經版本的編輯們一直忙於“改進”經文,讓你相信【亞乎術阿】也是神。詩篇110:1中的“我主”——不是“神”——翻譯成“主”的阿多尼(ADONI),這個形式從來沒有一次指神。這個形式(阿多尼),故意告訴你這樣指定的不是神,而是一個人(有時是天使)。阿多尼在195次使用中都是指一個非神性的頭銜。父神是阿多奈(ADONAI),阿多尼和阿多奈之間有一道鴻溝。讓神就是神,讓兒子就是奇妙的救主,被派來教導我們,並為我們而死。神指派他去完成這項任務,他已經成功了,並且將繼續成功,直到全世界都承認以色列的神和他的兒子彌賽亞(撒14:9)。
本文是一篇非 WLC文章,由喬納森·索達爾(Jonathan Sjordal)撰寫。(聚焦神國,2006年,第8期,No.10) p>我們從原文中去掉了所有天父和兒子的異教名字和稱呼語,代之以他們起初的名字。此外,我們在引用的經文中恢復了天父和兒子的名字,正如它們起初由受啟發的聖經作者所寫的那樣。-WLC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