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加尔文对圣经的解释为谋杀他的神学对手做出了辩护。他自己没有砍下任何人的头,也没有点燃任何将异教徒活活烧死的火,但约翰·加尔文从旧约和新约的传道声称,那些死刑符合上帝的利益。
怎么会这样?加尔文不相信所有的旧约律法都被由耶稣所开始的新约抛弃了。他不相信希伯来书朴素的含义:“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希伯来书8:13)。他绕过保罗的结论:“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加拉太书3:24-25;比照,罗马书10:4)。加尔文驳斥了新约中的这一资料,并决定旧约妥拉律法中的道德律法仍然适用。杀死那些歪曲他纯正教义的人是道德上的需要。
加尔文用利未记24:6特别证明了对异教徒判处死刑是正当的。“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和合本)
耶稣的教导“要爱你的仇敌”并没有阻止加尔文批准并促使他的神学敌人的死亡。与在神学上和你意见不同的人打交道时,保罗的指示也同样被忽视了:“然而主的仆人不可争竞;只要温温和和地待众人,善于教导,存心忍耐,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摩太后书2:24-25) 加尔文没有耐心地与有竞争想法的人讨论他的不同之处。加尔文要求斩首,发出死亡威胁,并赞扬上帝精心策划了对异教徒的折磨。
加尔文在一封私人信件中阐述了他在神学上强化的复仇精神:
“我相信,除了法官的任何判决外,罪犯们在刽子手手中忍受折磨,这并不是没有上帝的特殊旨意。”--加尔文7月24日写给法雷尔的信(更多直接来自加尔文之笔的,请阅读约翰·加尔文的作品集)
加尔文相信上帝确保罪犯在遭受酷刑时不会很快死亡。这种复仇的态度和他对过时的旧约律法的支持,对挑战他所偏爱的教义相互竞争的神学家判处死刑,看起来更像ISIS,而不是耶稣。
约翰·加尔文与异端的斗争
私人信件和市政议会记录暴露了约翰·加尔文在日内瓦的非凡影响力。尽管他在1538年被要求离开,当时他执行了严格的道德标准,并推动教会将人逐出教会的独立权力,但日内瓦官员在1541年邀请他返回,以解决教会内部的一些分歧。他一回来,市议会就批准了他的教会法,其中包括建立宗教法庭。宗教法庭是一个监督日内瓦公民纪律的教会法庭,每周四都会开会审查案件(这本书是宗教法庭从1542年到1544年的编年史记录)。约翰·加尔文领导这个法庭。虽然教会法庭没有权力监禁、流放或杀害有罪的人,但当他的神学对手与他相矛盾时,加尔文仍然可以说服城市治安法官行使这种权力。
当持有不同观点的神学家雅克·格鲁特(Jacques Gruet)在加尔文的讲坛上放了一封信,称他为伪君子时,他被逮捕,受了一个月的折磨,并于1547年7月26日被斩首。格鲁特自己的神学书籍后来被找到,并与他的房子一起被烧毁,而他的妻子则被拖到街上示众。
一个西班牙人、医生、科学家和圣经学者迈克尔·塞维图斯(Michael Servetus)的命运更糟。他是加尔文的老熟人,反抗罗马天主教的权威。然而,他给加尔文研究所返回了一份文件,并在页边空白处发表了批评性意见,这激怒了加尔文。加尔文做了什么?你可以从他写给朋友的一封私人信件中读到他的决心:
“塞维图斯主动提出要来这里,如果我同意的话。但我不能保证他的安全,因为如果他来了,我决不允许他活着离开,只要我的授权还有任何用处。”——1546年2月13日给法雷尔的信
下一次当塞维图斯参加加尔文的周日布道仪式时,加尔文逮捕了他,并指控他犯有异端罪。有38项官方指控包括拒绝三位一体和婴儿洗礼。城市治安法官判他死刑。加尔文请求将塞维图斯斩首,而不是用更残忍的火刑烧死他,但却毫无效果。有些人看到加尔文的同情心在追求一种更人道的死亡方法,但最终他支持杀死塞维图斯和所有这样的异端。
1553年10月27日,青木被用来生火,这样塞维图斯就会从脚向上慢慢地被生火烤熟。在30分钟里,他尖叫着求饶,并祈祷耶稣,因为火在他身上蔓延,烧掉了象征着他的异端,绑在他胸前的神学书籍。加尔文这样总结了执行过程:
根据约翰·加尔文对利未记24:16的解释,不同意加尔文对上帝的看法使死刑成为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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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维图斯…因为他的异端而受罚,但这是我的意愿吗?当然是他的傲慢摧毁了他,不亚于他的不虔诚。如果我们的议会,在我的劝诫下,参照几个教会的意见,对他可恶的亵渎行为进行报复,那我犯的是什么罪呢?”
怎么能宽恕这种酷刑?1552年11月,日内瓦议会宣布加尔文基督教研究所拥有“神圣的教义,没有人可以反对”。根据约翰·加尔文对利未记24:16的解释,不同意加尔文对上帝的看法是应判处死刑的违法行为。日内瓦市议会记录描述了一个判决,其中一名公开抗议约翰·加尔文预定论的男子在该市所有主要十字路口遭到鞭打,然后被驱逐(日内瓦市议会会议记录簿,1541-59年,斯特凡·茨威格译,伊拉斯谟:异端权利)。在这个城市,你不能不同意加尔文的意见。
糟糕的圣经解读能杀死人
约翰加尔文辩称:“任何人现在若声称,处死异教徒和亵渎神明者是不公正的,他们就是明知故犯。说话的不是人类的权威,而是上帝,他为教会规定了一条永恒的规则。”
大多数糟糕的圣经解释会导致对一个不符合圣经的上帝的失望,对祂所要求的东西感到焦虑,或者一种植根于偏见信仰虚假的安全感。但它能杀人。约翰·加尔文用他糟糕的圣经解释证明了谋杀是正当的。这并不能代表他的一生,也不能代表他对新教的贡献,但我们应该从他犯的错误中吸取教训。
约翰·加尔文遵循奥古斯丁为燃烧异教徒用圣经所做的辩护。奥古斯丁通过对耶稣在路加福音14:16-24中筵席寓言的解释,为极端的措施开脱。在寓言中当主人无法让他的筵席充满人时,他在路加福音14:23中命令他的仆人“勉强人进来,坐满我的屋子。”奥古斯丁和加尔文相信燃烧异教徒会“勉强”更多的人进入神的家。把“勉强”解释为不考虑耶稣的另外一个教导“爱你的仇敌”而许可杀人,是一个重大的解释学错误。耶稣教导的任何部分都应该从整体的角度来解释。
(来源: http://www.reenactingtheway.com/blog/john-calvin-had-people-killed-and-bad-bible-interpretation-justifi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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