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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乎我】之子”這個短語表明了【亞乎術阿】的重要性,但這是通過把他描繪成一個真正順服的以色列人,而不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1]
“一個複雜的結構已經建立在系統化的關於兒子身份聖經語言的誤解上…事實上,要成為'神的兒子'一個人必須不是【亞乎我】的一個存在!”[2]
“在三世紀以後,任何在當時仍然堅持‘獨生子’原始含義,拒絕承認新解釋的人,就被視為異端。”[3]
支持三位一體的神學文獻,特別是福音派護教性文章,試圖反對越來越多的,從堅實的訓詁和詞彙事實以及歷史審查聖經而來的對立觀點。這樣的護教學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收集一些孤立的經文,大部分來自約翰福音,還有一小部分來自保羅書信。在聖經中找不到“神”這個詞的意思是三位一體【亞乎我】的文本。很少有人注意到約翰所記錄的【亞乎術阿】關於一神論直白的陳述。【亞乎我】不斷確認保羅的以色列血統也無法阻止堅定的三位一體論者。舊約所指出的【亞乎我】顯然是獨一的概念被繞過了。有些人採用了一些異想天開的方法,包括重新定義簡單的詞彙,試圖使希伯來聖經成為一本三位一體的書卷。語言因此受到了侮辱,那些支持舊約經文並託管猶太一神論遺產的猶太人感到震驚並有充分受到了冒犯的理由。[4]
關於【亞乎我】是【亞乎術阿】之父一神論壓倒性的聲明,得到的關注卻很少,而一些模棱兩可的支持【亞乎術阿】是“神”的經文卻佔據了上風。然而,與貫穿聖經對【亞乎我】作為獨一真神的明顯描述相比,它們的分量是微不足道的。偶爾使用“神”一詞用於【亞乎術阿】,與偶爾使用“神”來形容重要的人類代理人,如摩西,是極相似的。基於兩個(肯定)提到【亞乎術阿】為“神”的經文參考,而改變希伯來聖經中獨一真神論的信條,涉及到對聖經數據的不公平對待。
如果教會真的要紮根於【亞乎術阿】,那麼信徒們回到【亞乎術阿】的信條和【亞乎術阿】的神學是明智的。如果我們不相信【亞乎術阿】和他的教導,就好像打開了通往廣泛欺騙的大門。也許這就是為什麼【亞乎術阿】警告說,大多數“基督徒”終有一天會失望地發現,他們是偽君子。(太7:22-23)。
清楚地描繪了真正的【亞乎術阿】,作為虔誠的以色列獨一真神【亞乎我】的敬拜者,現在正在從各個方面引起公眾的注意。德國著名羅馬天主教神學家卡爾·海因茨·奧利格(Karl-Heinz Ohlig)支持我們的論點:
沒有跡象表明,【亞乎術阿】所理解的“父”……與猶太教一神論的【亞乎我】有所不同……【亞乎術阿】本人也站在猶太一神論的傳統中……他的思想和行為都是紮根於獨一【亞乎我】的,他覺得自己是被祂派來的,他覺得自己和祂很親近——所以,遵循早期猶太人的做法,他稱祂為父……如果可以肯定的話——而且似乎無法繞過這個假設——【亞乎術阿】本人只認識以色列的【亞乎我】,他稱之為父……那麼三位一體的教義憑什麼可以成為規範性的呢?[5]
這個問題再尖銳不過了。奧利格教授的坦率令人耳目一新。作為一名歷史學家,他知道三位一體並不是在新約時代“從天而降”的。這是一個痛苦而漫長的發展過程,它給教會留下了一筆遺產,使之與它的猶太奠基者分離。奧利格精闢地總結了教會所面臨的問題——推廣一種與新約沒有淵源的【亞乎我】和儿子的觀點:
三位一體教義似乎是將一神論、一元論和多神論相結合,也是把世界上所有重要的宗教和先進的關於上帝的文化觀念相結合的一種嘗試……也許三位一體教義的魅力可以通過以下事實來解釋:三位一體教義尋求——以一種懸而未決的方式——結合所有提到“亞乎我”美德的概念:一神論激起的溫暖和潛在的希望;最終內在原則理智上的合理性,以及多神論的交流性和社會活力……“這兩種觀點之間的中間地帶”[尼撒貴格利],在多神論和猶太一神論之間[6]……然而,在宗教學者能夠簡單陳述的同時,也意味著神學對這種結構的合法性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可以肯定——而且似乎無法繞過這個假設——【亞乎術阿】本人只知道他稱之為父的以色列的【亞乎我】,而不知道他自己後來的“神化”,那麼三位一體教義憑什麼可以成為規範性的呢?怎樣……一個人怎樣能使實際上始於二世紀的教義發展合法化呢?不管如何解釋每一個步驟,三位一體教義,當它最終成為東方的“教義”,甚至更像是歐美地區的“教義”,沒有任何聖經基礎,也沒有“生生不息”。[7]
在奧利格之前,還有其他教義的歷史學家,他們提醒我們注意,要證明教會自二世紀以來相當明顯的異教傾向,所存在的困難是非常巨大的。保羅·施羅德(Paul Schrodt)寫道:
二世紀的世界在其哲學和宗教上以一種強烈的融合[外來思想體系的融合]為標誌。當然,這種傾向的最高表現是諾斯替主義。在它的精神和物質的二元性之內,宇宙哲學推論和從至高【亞乎我】而來的漸進性放射通過這些離子成為物質;通過基督救贖修訂的福音,也找到了存身之處…教會的這種希臘化仍然存在,並且最初是在二世紀的護教論者中找到的…教會的一神論總是保留著某種異教、哲學多元化的色彩。【亞乎我】教義的這種奇怪的色彩開始于異教徒對[道]哲學概念的接管,在異教背景下有著不同的含義。在約翰福音中,[道]與“教師”和“教導”的概念聯繫在一起。在當時的哲學中,恰恰相反,它只是至高【亞乎我】的一個放射。正是在這最後的意義上,護教論者(殉道者查士丁和其他人)把菲羅(Philo)關於[道]的教義融入聖經。[8]
但是【亞乎術阿】的教導與後來的發展和異教徒的妥協相去甚遠。威廉·巴克利(William Barclay)以其冷靜的學術和對聖經文本的細緻分析而聞名,他評論了馬可福音12:28-34中【亞乎術阿】與猶太文士的交流:
這個文士帶著一個在拉比學院中經常爭論的問題來見【亞乎術阿】。在猶太教中有一種雙重傾向。一種傾向是將律法無限地擴展成成百上千個規條和法規。但也有一種傾向,試圖把律法歸納成一句話,一個概括性的陳述,這將是其全部資訊的概要。[9]有一次,當只能用單腳站立之時,希勒爾被一個皈依者請去教他整個律法。希勒爾的回答是:“你自己所不願意做的,不要對你的鄰舍做。這就是整個律法,其餘都是評論。去學習吧。”……為了回答這個問題,【亞乎術阿】把兩條偉大的诫命結合在一起。(i)“以色列啊,你要聽!【亞乎我】我們艾婁嘿母是獨一的主。”單這一句話就是猶太教真正的信條……這句話是猶太會堂服侍的開始現在仍然以這句話開始。(ii)“你要愛鄰舍如同自己。”……【亞乎術阿】所做的新事情就是把這兩條诫命結合在一起。[10]
巴克利提醒我們,施瑪篇(Shema)“【亞乎我】是獨一的【亞乎我】,是猶太一神論的基礎性宣言”,他接著說:“當【亞乎術阿】引用這句話作為第一條誡命時,每一個虔誠的猶太人都會同意他的觀點。”[11]
然而,所發生的是,教會對【亞乎我】是三位一體的肯定,這對每一個虔誠的猶太人來說都是一個障礙和冒犯。【亞乎術阿】對【亞乎我】的描述已經被拋棄,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改良的”信條,它理由充分地冒犯了猶太人,而這應該對那些聲稱對基督忠心的基督徒發出警告。
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從這個證據中顯現出來,【亞乎術阿】的信條並沒有改變,因為他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與他如此鍾愛三位一體信條的現代信徒們不同。這似乎需要所有教派的教會進行深思熟慮的調查。把【亞乎我】当成是三位一體的傳統基督教教義可能存在著系統性的錯誤。
安東尼•巴澤德(2007)。學者們為在聖經中找到三位一體的【亞乎我】而進行巨大的鬥爭。【亞乎術阿】不是三位一體論者(93-97頁)。恢復團契。
[1] E.P. 桑德斯和瑪格麗特·大衛斯,《符類福音研究》,SCM出版社,1991年,272頁。
[2] 科林·布朗,《三位一體與道成肉身》, Ex Auditu 7,1991年,92頁,88頁。
[3] 阿道夫·馮·哈納克(Adolf von Harnack)在卡爾·約瑟夫·庫舍爾(Karl Josef Kuschel)中被引用,《在萬古之前出生?關於基督起源的爭論》,Crossroad,1992年,49頁。
[4] 艾婁嘿母的複數結尾沒有在任何形式上支持【亞乎我】是不只一位的。彌賽亞不是複數,但他被稱為艾婁嘿母(神)。摩西是法老的艾婁嘿母(出埃及記4:16;7:1)但摩西不是複數。四個“我們”的文本,沒有提到一個三位一體的神, 無法反對20000多個單數動詞和單數人稱代詞,表明獨一的【亞乎我】不是三位一體的,而是一位的證據。沒有一節經文暗示【亞乎我】是“一件事”或“一個什麼。”
[5] 卡爾·海因茨·奧利格,《一位還是三位?從【亞乎術阿】的父到三位一體》,彼得·朗,2003年,31頁,121頁,129頁。
[6] 因此,哈納克也注意到,由教父們發展出來的基督教觀念是“異教徒的多神論和猶太人的一神論之間的中間點”(Lehrbuch der Dogmengeschichte,Wissenschaftliche Buggesellschaft,1983,1:702)。但這是【亞乎術阿】的一神論嗎,還是與異教徒相當明顯的妥協?
[7] 奧利格,《一位還是三位?》129-130頁。
[8] 保羅·施羅德,《近代神學中教義開始的問題》,64頁。施羅德正在討論弗裡德里希·魯夫斯的觀點。
[9] 比較馬可福音1:14,15,作為基督教信仰的全部觀點的概要:悔改,以期相信上帝關於【亞乎我】王國即將來臨的福音(另見路加福音4:43)。
[10] 馬可福音,威斯敏斯特約翰·諾克斯,1975年,293-295頁。
這是一篇非WLC文章,由安東尼•巴澤德撰寫(發佈於https://www.21stcr.org/)。
我們從原文中去掉了所有天父和兒子的異教名字和稱呼語,代之以他們的起初的名字。此外,我們在引用的經文中恢復了天父和兒子的名字,正如它們起初由受啟發的聖經作者所寫的那樣。-WLC團隊